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和《福建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等30位同志符合招考职位的报名条件和回避规定,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参公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若有疑义,欢迎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及时反映情况。
公示期:从2023年5月29日开始,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0595-28386620
招录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电话: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95-22178982
泉州市司法局:0595-28380697
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0595-28380697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0595-22581422
泉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0595-22581422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595-22118704
泉州市统计局:0595-28385556
中共泉州市丰泽区委组织部:0595-22502016
中共泉州市泉港区委组织部:0595-87996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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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泉州市2023年度拟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公示(二)
文章来源:http://gwykl.fujian.gov.cn/Portal/qz/klbulletin/cef59e56-39bd-4ab2-be0c-76a6cf463a6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