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和《福建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等同志符合招考职位的报名条件和回避规定,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厦门市翔安区公务员(参公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若有疑议,欢迎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及时反映情况。
公示期:2023年6月14日至6月20日(五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
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 2896655
中共厦门市翔安区委组织部干部科 721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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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厦门市翔安区关于2023年度拟录用人员的公示(二)
文章来源:http://www.xiangan.gov.cn/mlxa/gggs/rczp/202306/t20230613_91465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