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理学院位于川东门户达州市,目前是川东地区唯一省管普通本科高校。为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全面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的整体水平,我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名非事业单位编制专业技术岗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与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详见《四川文理学院2023年上半年招聘专业技术岗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招聘对象为2023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相应学历学位要求的人员,取得海(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应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023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学生或已与学校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不属于此次招聘范围。
2.招聘对象须完全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硕士研究生限于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退役军人、有工作经历者可放宽5周岁。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报考者有效学位证、学历证所载明的学历、学位及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要求相符。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到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5)按照国家以及四川省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国家以及四川省的相关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待遇保障
本次招聘为学校自主聘用。岗位类别为专业技术岗,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本次招聘非事业单位编制入职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职称晋升、岗位晋级及其他管理办法参照《四川文理学院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招聘与管理办法》。
三、报名缴费、岗位调整及现场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我校本公告非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压缩打包后发送至各招聘单位报名邮箱(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报名邮箱栏)。报名打包材料和邮件标题为: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岗位编码+姓名。
1.《四川文理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附件2),按填表说明和注意事项认真、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2.《报考信息登记表》(附件3)。
3.提供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扫描件)。
4.《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各招聘单位其他栏有条件限制的岗位,报考者还须提供岗位条件所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9:00至2023年5月29日18∶00。报名截止后的3个工作日内由各招聘部门将资格初审结果反馈报考者。
(二)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的规定,面试1科缴费80元。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者,于2023年6月4日24:00前缴纳考试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流程:
1.手机微信关注四川文理学院微信公众号,右下角点击“i文理”,选择“在线服务”、“学生网上缴费”,进入网上缴费服务平台;
2.输入用户名、密码(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若有字母“X”,则为大写;默认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
3.点击“其他缴费”,勾选“机关事业单位招录人员考试费”,进入微信支付界面完成缴费。
4.点击“已完成订单”或“缴费明细”,确认缴费是否成功,退出系统。
(三)岗位调整及退费
招聘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考试开考比例的,由四川文理学院按政策规定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四川文理学院2023年6月6日18:00前在四川文理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已缴纳考试费用的报考者,于2023年6月10日17:00前将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及开户行以邮件方式告知四川文理学院人事处(邮箱scwlrsc@126.com)。我校将及时退费,逾期未提供或提供银行信息有误导致无法退费的,责任自负。
(四)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由各招聘部门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3年6月6日18∶00前由各招聘部门另行通知。
获得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考试资格审查手续:
1.提供应聘者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2.提供应聘者本人符合岗位要求的学位证、毕业证或学历学位及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1份。
留学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按有关规定由我校进行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拟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若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条件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关于专业方向的证明原件。
3.如应聘者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请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原件1份。
5.其他与应聘资格相关的证明材料。
2023年应届毕业生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我校将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其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提交的信息和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因考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低于规定的考试入围比例时,考试正常进行。如某招聘岗位实际考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考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考试正常进行。若该岗位考试人员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一)考试组织
由各招聘单位组织考核,考试时间为6月10日,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方式及成绩计算原则
1.专任教师岗:采用专业试讲和专业答辩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核报考者职业责任感、教学科研能力、职业素养等方面内容,可根据学科专业需要安排专业技能测试。专业试讲题目由各二级单位确定。
考试总成绩=试讲成绩×60%+专业答辩(含专业技能测试)×40%
2.教辅(实验)岗:重点考核报考者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和以实验操作为主的实际操作能力。
考试总成绩=专业实操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核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者不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