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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上半年四川文理学院行政管理人员招聘24人公告_上考网教育

发布:上考网教育 日期:2023-05-29 点击数:

为满足学校发展需要,加强行政管理人员建设,根据四川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非事业单位编制行政管理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与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详见《四川文理学院2023年上半年招聘行政管理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招聘对象为2023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相应学历学位要求的人员,取得海(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应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023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学生或已与学校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不属于此次招聘范围。

2.招聘对象须完全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硕士研究生限于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退役军人、有工作经历者可放宽5周岁。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学历证所载明的学历、学位及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要求相符。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到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5)按照国家以及四川省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国家以及四川省的相关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待遇保障

本次招聘为学校自主聘用。岗位类别为行政管理岗,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本次招聘入职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职称晋升、岗位晋级及其他管理办法参照《四川文理学院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招聘与管理办法》。

三、报名缴费、岗位调整、领取准考证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地址为四川文理学院官网浮窗,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9:00至2023年6月2日1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须知。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我校本公告非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报考者进入报名系统后注册,按网站提示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请考生及时在报名网站查看个人网上报名的信息反馈,以避免因信息填报不规范造成的报名不成功。因报考者误填、漏填某些信息或信息填报不规范而影响后续报考流程,其责任自负。

3.上传电子照片。报考者请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片,照片要求为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头像电子证件照(无背景颜色要求、大小不超过1M)。

4.报名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不合格的、逾期报名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因报考者未按注意事项认真、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未按照质量要求上传照片造成的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名截止后的3个工作日内由四川文理学院将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学校网站反馈报考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笔试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的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资格初审通过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于2023年6月8日24:00前缴纳笔试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流程:

1.手机微信关注四川文理学院微信公众号,右下角点击“i文理”,选择“在线服务”、“学生网上缴费”,进入网上缴费服务平台;

2.输入用户名、密码(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若有字母“X”,则为大写;默认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

3.点击“其他缴费”,勾选“机关事业单位招录人员考试费”,进入微信支付界面完成缴费。

4.点击“已完成订单”或“缴费明细”,确认缴费是否成功,退出系统。

(三)岗位调整及退费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四川文理学院按政策规定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四川文理学院2023年6月9日20:00前在四川文理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已缴纳笔试费用的报考者,于2023年6月15日17:00前将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及开户行以邮件方式告知四川文理学院人事处(邮箱scwlrsc@126.com)。我校将及时退费,逾期未提供或提供银行信息有误导致无法退费的,责任自负。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6月15日至6月18日9:00前登录报名系统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报考者必须遵守准考证上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要求。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考试成绩计算原则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核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者不予录用。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行政管理岗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一科。笔试范围为高等学校教师综合知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相关综合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定于2023年6月18日在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于2023年6月19日18:00前在四川文理学院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网站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23年6月20日12︰00前申请查分(查分电话0818-2790069),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23年6月20日18︰00前电话回复报考者。

(三)面试

1.面试形式

面试采用线下综合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学校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若未达到以上最低比例的,按笔试参考且取得面试资格的实际人数全部参加面试。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的名单将于2023年6月20日20∶00前在四川文理学院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报考者本人。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23年6月23日8:00-18:00工作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提供应聘者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2)提供应聘者本人符合岗位要求的学位证、毕业证或学历学位及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1份。

留学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按有关规定由我校进行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拟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若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条件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关于专业方向的证明原件。

(3)如应聘者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请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原件1份(提示:请提前准备)。

(5)其他与应聘资格相关的证明材料。

2023年应届毕业生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我校将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其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提交的信息和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我校发给《面试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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