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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县乡村振兴局招聘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发布:上考教育教育 日期:2023-03-08 点击数:

  为扎实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给予更多大学生和待业青年就业见习岗位,筠连县乡村振兴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就业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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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愿报名、择优录用。


  二、招聘对象、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16至24岁失业青年。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筠连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见习人员3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


  (1)提供虚假信息,破坏或违反纪律及相关规定者;


  (2)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3)不符合见习人员范围的。


  三、申请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6日至3月17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筠连县筠连镇公园路98号县政府机关大院,筠连县乡村振兴局202办公室,联系人:黄李强,联系电话:13684159286。


  4.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1张。报名现场填写《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见附件)。


  5.资格审查:由筠连县乡村振兴局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招聘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考核方式。主要测试申请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沟通等方面的能力。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成绩计算。满分为100分。成绩70分及以上的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筠连县乡村振兴局公示栏进行公示。


  四、聘用与管理


  (一)所聘岗位属于就业见习岗位,实行灵活的使用和管理机制,不属于见习单位职工,不建立劳动关系。


  (二)经考核合格,由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见习期限一般为3至12个月。就业见习时间视同工作实践经历。


  (三)见习期间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际完成见习时间不足3个月的,不予支付见习补贴。见习时间满3个月但未完成见习协议期限的,离岗当月不予支付见习补贴。


  (四)申请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申请或使用的,取消申请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本公告由筠连县乡村振兴局负责解释。


  筠连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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