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养老机构预收费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管,为养老“钱袋子”扎上“安全绳”。
《指导意见》共4部分14项,界定、押金和会员费全口径纳入监管;明确了收取要求,限定了养老服务费最长收取时限和押金最高预收额度,列出了会员费收取的“负面清单”情形等;强调了使用用途,防止养老机构成为敛财平台;强化了多元监管,提出了预收资金分类管理、风险隐患分类处置的要求等。
民政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对养老机构预收费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管。界定了预收费的内涵,明确了收取要求。对此,你怎么看?
《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是我国养老服务领域又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明确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红线”,将有利于防范、排查和整治养老机构服务中的安全隐患,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随着人口老年化的到来,养老问题日益凸显。在当前房贷、车贷、生活消费等巨大的压力下,家庭养老已不再是现阶段唯一的养老模式,社区养老、机构养老也逐渐成为重要的养老方式。但是从当前养老服务质量调查的结果、网络民意反馈、媒体报道等方面来看,机构养老还是存在许多问题,如,养老院的住宿条件、饮食卫生、休闲娱乐等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服务人员文化水平较低、缺乏专业的服务技能;养老机构管理水平较差,存在殴打老人、偷窃等恶劣行为;养老机构收费标准不明晰,存在乱收费的情况;缺乏专业的医护人员,缺乏对老人突发疾病的应对能力等。养老机构乱象不仅损害群众的利益,最重要的是无法让老人安度晚年,也造成人们对养老机构的偏见。
该《指导意见》的出台,对于我国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第一、完善了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的出台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等级线。与之前印发的《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以及《关于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的指导意见》,四者形成了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框架。第二、有助于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此《指导意见》的发布,有助于提高养老机构管理者和服务人员的意识,做到收费标准、服务安全等有标准可守、有规矩可循,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养老服务质量。第三、能够保障消费者权益。依托意见能够实现服务信息的有效传递,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第四、促进机构养老的发展。提升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规范资费标准,让孩子们更放心,解决他们无法兼顾老人和工作的难题。
如何保障老年人的权益,让养老机构养老逐渐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这还需要大家共同努力。
第一、加强宣传,让更多的人知道该标准。要采取媒体宣传、社区讲座宣传、培训等手段,把标准进一步转化为通俗易懂的形象语言,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读和解读。要让养老机构、所有养老服务行政管理部门、老年人和老年人的家属知道,意见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第二、及时解决养老机构问题,彰显政府执行力。若养老机构发生欺骗老人钱财、不明确收费标准、故意抬高价格等案件,应由媒体曝光或者举报到民政部,上级部门应第一时间指导地方民政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依规妥善处理。
第三、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不断完善配套措施,构建权责分明、分工协作、透明高效的协同监管机制,做好养老服务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