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扮穷”“卖惨”内容博眼球;虚构直播“相亲”嘉宾身份,炒作婚恋话题;刻意发布“软色情”内容;实施恶俗PK行为,无底线挑战公众审美……为什么在监管部门的持续整治下,网络直播领域依然有人敢于剑走偏锋、逐利前行?究其缘由,诸多乱象都指向了直播打赏。
作为新模式新业态,直播行业快速发展难免泥沙俱下,有如下乱象:
1、直播打赏机制环节多、链条长。网络空间具有隐蔽性,在多主体利益的驱使下容易滋生乱象。
2、机制不健全、监管不到位。网络直播的准入门槛较低,一些头部平台上开设直播基本没有门槛,甚至不需要任何技能,流量得之容易,变现更容易。
3、平台责任缺失。直播打赏的收益由主播和平台分成,在这样的机制下,平台和主播无形中结成了“利益共同体”,缺乏监管的动力。
4、价值观走偏、不良社会风气蔓延。网络主播输出的内容一旦背离了初衷、沾染了低俗趣味、玩起了情感勒索,就容易走向误区。
[对策措施]
(一)从严执法。在持续完善立法的同时,做到依法治理乱象不手软、不松懈,不断提高违法犯罪的成本,形成强有力的法律威慑。
(二)监督监管要精细。设置相应准入门槛或条件;探索对主播账号的分级分类管理,对直播产品或服务的行业范围、内容供给导向、付费模型、主播行为、用户年龄等进行精细化管理与规范;对涉及违法违规的直播账号,适当进行暂停直播或封禁等处罚。
(三)压实平台责任。平台要自我审查与管理,完善落实内部监管机制、实名认证、打赏限额、反洗钱等举措。尤其针对不同类别级别的网络主播账号,在单场受赏总额、直播热度等方面合理设限,形成相应的约束机制和缓冲空间。
(四)倡导健康观念。在社会上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培养广大网络用户的理性消费观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