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青岛市李沧区教育和体育局局属幼儿园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2023年李沧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及工作人员70人(详见附件《2023年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及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6日以后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6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其他情形:
1.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列入《青岛市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实施细则》范围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5.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相应年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或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6月16日。
二、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青岛市教育局网站招生考试栏目(http://edu.qingdao.gov.cn/zsksy/)进入“便民服务系统—社会化考试管理平台—青岛市教师招聘统一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查询和缴费、打印准考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3年6月16日9:00-6月20日16:00;
网上审核:2023年6月16日14:00-6月21日12:00;
查询及缴费:2023年6月16日14:00-6月21日14:00。
2.网上报名
(1)招聘的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上传的个人免冠彩色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3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
(2)应聘人员应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3)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4)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在网上审核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6)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3.网上审核
招聘单位在报名期间按照本招聘简章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确定网上审核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对经审核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填报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审核。
应聘人员应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重新提交信息审核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单位尚未审核或未通过网上审核的,在2023年6月20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3年6月20日16: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4.网上缴费
笔试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应聘人员网上审核通过后,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网上审核通过人员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取消其考试资格。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的计划将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予以公告,请考生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
5.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
完成缴费手续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6.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报名资格审核确认成功后,须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2023年6月20日16:00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考试考务费。
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须将相应材料拍照后,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qdlcjtj@163.com,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发送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及联系电话。
7.网上报名期间,将通过报名网站发布各职位通过审核人员数量。发布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下午16:00后,6月17-20日每天上午11:00后、下午16:00后分别公布两次。
三、笔试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参加2023年青岛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笔试。
笔试不指定教材。学前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常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时政方针、科技省情等)和教育基础理论及教育实践素养(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实践水平)两部分。财会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常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7月13日12:00-7月16日8:00
笔试时间:2023年7月16日9:00-11:30
笔试地点:以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另行通知。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报名登记表》;
4.《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6.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7.无业人员须提交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8.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公办学校教师应聘须出具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
9.有工作年限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合同以及对应社保缴费记录;
10.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11.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证件照片两张(照片反面写姓名及身份证号)。
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自动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该招聘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面试准考证,及时关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发布的面试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