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特殊专业人才的公告》要求,现将西安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特殊专业人才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
报考西安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岗位,且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与地点
(一)时间:2023年6月12日-13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二)地点:西安教育电视台(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与文景路西北角西安教科研大厦);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一)《报名信息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学历学位材料要求: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留学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应聘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提供由所在单位和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且须注明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服务期已满或未规定服务期限。
注:以上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凡隐瞒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报考的,无论招聘过程中或聘用后,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聘用)资格。
(四)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且须注明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服务期已满。
(五)其他应聘人员提供2023年以来开具的《档案托管凭证》。
(六)相关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副高级教师职称的,需提供相应职称批文复印件(加盖文件储存单位公章);取得省市级以上(含省市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荣誉称号的,需提供相应荣誉批文复印件(加盖文件储存单位公章)及获得称号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网上的公示链接,进行现场上网查验。
(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验的,须提供相应岗位的工作经历时限证明。
四、有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直接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招聘后续有关工作安排,请随时关注西安人事考试网(xapta.xa.gov.cn)和西安市教育局网站(edu.xa.gov.cn)最新公告。
咨询电话:029-86787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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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教育局直属单位高层次及特殊紧缺人才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pdf
原标题:西安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特殊紧缺人才资格复审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edu.xa.gov.cn/xwzx/tzgg/647eee37f8fd1c1a703217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