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定期服务”的原则。
二、招生计划(共39个)
见附件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1.报考本科层次高中、初中教师应具有招生计划定向的县市区所在市州范围内户籍(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7日)。
2.年龄未满22周岁(200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相应类别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高考选考科目符合招生学校选科要求。报考对口招生计划的考生,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成绩达到相应专业门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工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3〕1号)执行。
5.热爱教育事业,自愿报考高中、初中、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在招生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任教服务,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四、政策说明
1.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军训服装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财政公费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2.公费定向师范生毕业后,依据招生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其任教岗位和编制由签订协议的市州、县市区按照相关规定落实。
3.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优先录取直接志愿考生。直接志愿生源不足时,再从“专业服从”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
4.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得转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5.公费定向师范生应在上岗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符合相应教师执证上岗条件,否则,按违约情形处理。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脱产攻读普通硕士学位,但可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6.未能履行协议的公费定向师范生,按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培养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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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临澧县2023年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linli.gov.cn/zwyw/gggs/content_92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