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及《阿坝州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点击附件查看名单等72名同志(名单见附件)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符合录用条件,拟批准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
二、新录用公务员在本州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享受艰苦边远地区照顾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公务员在本州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乡镇干部队伍建设、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新录用公务员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于2023年6月12日9:00到阿坝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原州档案馆503室)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于2023年6月30日上午9:00准时到阿坝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原州档案馆503室)报到,超过规定时间未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者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被录用为公务员的,由报考者按有关程序向单位提出辞聘申请,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办理解聘手续。
五、新录用人员档案不在报考县(市)或州级机关的,自报到之日起30日内到个人档案管理部门办理调档手续。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阿坝州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执行。
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
2023年6月7日
原标题:20230607关于录用王笑宇等72名同志为公务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abzzg.gov.cn/abzwzzb/c106735/202306/4ee9a67c8133486db0ad7d196192584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