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曹妃甸区教育系统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3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37名,其中初中教师39名、小学教师106名、幼儿园教师191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1名。岗位条件详见《唐山市曹妃甸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曹妃甸区户籍(或已婚报名人员配偶为曹妃甸区户籍),招聘岗位对户籍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户籍以报名首日(2023年6月5日)户口所在地为准。“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不限户籍;服务于曹妃甸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限户籍;经曹妃甸区人社部门备案,目前在曹妃甸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事业人事代理人员不限户籍。
6.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6月5日至2005年6月4日期间出生。经曹妃甸区人社部门备案,目前在曹妃甸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事业人事代理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2年6月5日以后出生)。
7.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经曹妃甸区人社部门备案,目前在曹妃甸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事业人事代理人员,报考学位底限为“学士”的岗位时不限学位。
报名人员学历底限(学位底限)或以上学历(学位)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详见《岗位信息表》)。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使用学历底限(学位底限)以上的学历(学位)报考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岗位时,若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一字不差的,视为同一专业。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的学历(学位)须于2023年6月5日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毕业学历,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8.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9.凡涉及年龄、各类证书、户口登记日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首日(2023年6月5日)。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21、2022、2023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21、2022、2023年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三支一扶人员”是指:服务于曹妃甸区的2017年度及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
3.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要求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证明(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教师岗位严格要求“持证上岗”,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3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统一公开招聘,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最后成绩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计算考生成绩时,采取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招聘考务工作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选岗、聘用等步骤进行。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5月31日至6月10日通过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tangshan.gov.cn)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栏目、曹妃甸就业网(www.cfdjy.cn)、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在招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将通过“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公开招考栏目”发布。
(二)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网址: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公开招考栏目
2.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08:30至6月9日17:30
3.交费时间:2023年6月5日08:30至6月10日17:30
4.网上报名程序:
(1)考生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照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报信息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认真核对招聘条件要求,务必逐条如实填写符合条件相关内容。上传的考生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建议像素240(宽)*320(高),jpg格式。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交费程序。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查询、资格复审、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7)网上交费。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报名交费只能通过网上支付,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不予退费。
请报名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特别提示:鉴于以往报名、缴费情况,建议不要最后一天报名及缴费,并关注是否缴费成功。)
(三)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对开考比例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同时通知报名人员改报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他岗位或放弃报考。“三支一扶人员”岗位不限开考比例。
(四)考试内容和流程
1.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考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课知识。其中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幼儿园岗位为幼儿教育心理学);专业课知识为: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道德与法治及幼儿园岗位考试内容为本专业相关专业知识;中小学数学、语文、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岗位考试内容为本学科现行高中及以上专业知识;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考试内容为车辆工程方面专业知识。笔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地点
报名交费成功的考生于6月13日9:00起登录“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公开招考栏目”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2023年6月17日
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请于笔试结束后登录“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公开招考栏目”查询。
(五)资格复审
对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对资格复审人员比例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6月19日-6月20日9:00-11:30,13:00-17:00。
资格复审地点:唐山市民服务中心B区(唐山市路南区丹凤路12号)一层人力资源交流大厅
进入资格复审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资料,未按时提交资料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根据报考岗位条件要求出具如下证件和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主页、本人页或配偶页)、结婚证(外地考生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2)服务于曹妃甸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另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
(3)经曹妃甸区人社部门备案,目前在曹妃甸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事代理人员不需另行提供工作证明材料,其资格由区人社局统一审查;
(4)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
(5)2023年毕业的考生如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可先提供《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等相关佐证材料。
(6)按照报考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本人资格条件的其他相关证件。
审核通过的进入面试程序;审核未通过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比例不足的递补本岗位笔试成绩下一名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审核通过的进入面试程序。
(六)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6月24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请于2023年6月22日登录“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公开招考栏目”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具体要求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面试采取现场讲课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讲课的具体题目由考生现场抽签确定,讲课教材为所报考学科的现行教材。每位考生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一般分在同组面试,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的岗位,按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笔试成绩并列的按准考证号由小到大),采取蛇形分组方式面试,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
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公开招考栏目”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
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按体检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七)体检、考核、公示、选岗、备案、聘用
1.体检。体检由第三方考试机构统一组织实施,请关注“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公开招考栏目”发布的《体检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核。考核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3.公示。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选岗。被聘用人员在选择单位时按所报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如有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笔试成绩也相同者,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选择先后顺序。放弃选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具体岗位由曹妃甸区教育体育局结合招聘计划和学校师资需求在选岗前公布。
5.备案。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报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将《花名册》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6.聘用。按照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人员在曹妃甸区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调出曹妃甸区教育系统。
凡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选岗、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15-8727718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点击查看>>>
唐山市曹妃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
原标题:唐山市曹妃甸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cfdjy.cn/plus/view.php?aid=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