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我县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及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珙县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阴影部分)》。
二、办理体检手续
1、岗位代码(23133001-23133047)进入体检的考生务必于2023年6月1日(星期四)下午15:00至17:30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珙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珙县巡场镇滨河路与经二路交叉口、珙县人社环保气象业务大楼四楼402办公室)办理体检手续。
2、岗位代码(23133048-23133075)进入体检的考生务必于2023年6月5日(星期一)下午15:00至17:30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珙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珙县巡场镇滨河路与经二路交叉口、珙县人社环保气象业务大楼四楼402办公室)办理体检手续。
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按时办理体检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体检时间及安排
具体安排见《体检通知书》。
四、体检标准
(一)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注意事项
(一)参检考生须按《体检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及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一切责任自负。
(二)参检考生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体检通知书》、签字笔1支、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1张)。(注:体检费用为400元左右,实际费用以医院发票为准,费用自理)
(三)参检考生必须服从指挥,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
(四)参检考生务必按照上述体检标准做好相应的体检准备。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不得佩戴隐形眼镜,近视的考生可以佩戴适合的框架眼镜参加体检。有听力障碍的考生,请佩戴助听器。
(五)生理期的考生,体检当日应主动向领队说明,备注生理期结束时间,并申请项目缓检。
(六)心率、视力、听力、血压、心脏杂音、心电图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按规定安排当日当场复检。
(七)参检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地点。若因特殊原因已带来者,必须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六、咨询电话
0831-4318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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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阴影部分)
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30日
原标题:珙县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ybrsks.com.cn/#/websitepublicnewsone?newsId=c71adde5-f6aa-4118-8054-519582131da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