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开放大学是中山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建设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新型高等学校。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二)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网络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3日至6月15日。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将相关报名材料按“专业名称+姓名”命名打包发送至中山开放大学招聘邮箱:739352475@qq.com。
(三)报名资料
1.《中山开放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同时提供word版和手写签名扫描版)。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可不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整本全页,本人须在封面左上角注明所学专业代码且专业代码为《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里的专业代码)、学习成绩单等。
3.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4.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社会实践成果、已发表的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的各类课题项目、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等)。
除报名表外,报名所需提交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用原件进行扫描,并按报名须提供材料顺序整理成1个PDF文档提交。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基本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条件。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3.报考人员专业应与岗位表要求一致,具体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里的专业及其代码)。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无专业代码),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最终由招聘单位判定是否符合报考要求。
(五)网络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原则上在成功报名后5天内完成网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通过电话查询审查情况,并保持电话畅通。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法纪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六)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6月21日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