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1同志符合公务员录用资格条件,拟同意录用为韶关市浈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务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向韶关市浈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反映。
公示时间:5月30日--6月5日
联系电话:8870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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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浈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5月29日
原标题:韶关市浈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拟录用公务员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sgzj.gov.cn/zw/rszk/content/post_24616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