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要求,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确定民政部拟录用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民政部机关党委(人事司)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5月30日—6月5日(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10-58123348、58123366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6号
邮政编码:1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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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民政部2023年考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公示公告(第二批)
文章来源:http://www.mca.gov.cn/article/xw/tzgg/202305/2023050004779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