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聘公告(2023年4月28日发布)及有关规定,截止现场资格复审开始24小时前,面试对象按规定程序确认不参加面试的,空缺名额在报考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现将递补人员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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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宁波市鄞州区面向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优秀紧缺人才1人面试递补公告
原标题:关于公布宁波市鄞州区面向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优秀紧缺人才面试递补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byz.gov.cn/art/2023/5/27/art_1229172679_42671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