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博兴县委巡察机构选调工作人员的通知》规定,经报名、面试、考察等程序,现对中共博兴县委巡察机构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5月24日—2023年5月30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向中共博兴县委组织部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电话:0543-2395858(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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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博兴县委组织部
中共博兴县委巡察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23日
原标题:中共博兴县委巡察机构拟录用人员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boxing.gov.cn/art/2023/5/23/art_117915_10550395.html